慈溪日报
2024-02-01 09:01 2.03万热推
关于慈溪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2024年1月11日在慈溪市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慈溪市财政局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中共慈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宁波、慈溪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强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严格执行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取得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170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增长8.3%。加上中央级收入1720490万元,全市财政总收入39375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增长8.2%。
2.市级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82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增长6.0%(加上中央级收入915431万元,市级财政总收入22136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增长13.2%)。加上转移性收入931802万元(其中:上级税收返还收入2689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98008万元,使用上年结余收入43860万元,调入资金26313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38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6107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2230010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59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3%,与上年基本持平;加上转移性支出564104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3800万元,体制等上解上级支出342068万元,年终结余1460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3632万元),支出合计2230010万元。
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市级收支具体执行情况为:
(1)主要收入执行情况。增值税5985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企业所得税1393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个人所得税564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城市维护建设税580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1%;契税及耕地占用税929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2%;其他地方税收2036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9%。非税收入1491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
(2)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农林水支出1145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9%;教育支出4256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6%;科学技术支出1083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2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2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6.2%;卫生健康支出2114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7%。
3.市本级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814204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98985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4914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669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4%,增长2.4%;加上转移性支出53929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3800万元、体制等上解上级支出342068万元、年终结余1450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915万元(含街道、市属区32060万元),支出合计1814204万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含街道、市属区)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农林水支出58649万元、教育支出21752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995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8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3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990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166925万元。
各镇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415806万元(含市专项转移支付各镇87017万元,调入资金286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3万元);各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0992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24814万元,其中年终结余9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717万元,支出合计415806万元。收支相抵,各镇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教育收费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教育支出3289万元,实际支出2925万元。
最终决算结果待决算编审完成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市级
202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427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2%,下降4.4%;加上转移性收入320886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7283万元,使用上年结余收入101375万元,调入资金2522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700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163682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33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8%,下降17.6%;加上转移性支出210355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3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0040万元,调出资金146635万元,年终结余1380万元),支出合计1163682万元。收支相抵,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083127万元(含街道、市属区42784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75647万元(含街道、市属区427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6%,下降20.4%;加上转移性支出20748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3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0040万元、调出资金143768万元(含街道、市属区9万元)、年终结余1372万元,支出合计1083127万元。收支相抵,市本级(含街道、市属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保持平衡。
各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260万元,加上市对各镇转移支付收入41295万元,各镇政府性基金可用资金80555万元;各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7680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2875万元(其中:调出资金2867万元、年终结余8万元),支出合计80555万元。收支相抵,各镇政府性基金预算保持平衡。
最终决算结果待决算编审完成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不予安排,加上上级转移性收入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5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万元,均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收支相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16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3%,增长16.8%。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22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9588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402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9535万元。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94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0.0%,增长24.8%。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02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1121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3964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68298万元。
2023年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47764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15539万元,年末累计滚存结余67775万元。最终决算结果待决算编审完成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政府债务说明
1.债务限额
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市级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2050000万元。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收回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的通知》(甬财债〔2023〕1191号)精神,宁波市收回市级政府债务限额39000万元,部分限额收回后,市级政府债务限额拟调整为2011000万元。在限额内,本年债券转贷额27080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87000万元,再融资债券83800万元。
2.债务余额
截至2023年底,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200706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25931万元,占36.2%;专项债务1281135万元,占63.8%。
3.债务新增
市级新增政府债券187000万元(均为专项债券),主要用于市政建设、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等12个项目。其中:用于市政建设138700万元,占74.2%;保障性住房46300万元,占24.7%;医疗卫生2000万元,占1.1%。
4.债务置换与偿还
市级存量债券置换83800万元(均为一般债券),偿还政府债务1540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3107万元(均为世行贷款还本),专项债务还本12300万元。
(六)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等有关情况
略。
二、2024年预算草案
今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不折不扣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与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加快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争当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县市域实践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350900万元,增长6.0%。加上中央级收入预期1863000万元,全市财政总收入预期4213900万元,增长7.0%。
2.市级
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375700万元,增长6.0%(加上中央级收入预期908000万元,市级财政总收入预期2283700万元,增长3.2%)。加上转移性收入423273万元(其中:上级税收返还收入2689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97277万元,使用上年结余收入14604万元,调入资金11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76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6900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798973万元。
拟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2479万元(含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70975万元),下降8.6%;加上转移性支出276494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7600万元,体制等上解上级支出208894万元),支出合计1798973万元。
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市级主要收入情况。增值税641457万元,企业所得税127893万元,个人所得税5325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1047万元,契税及耕地占用税78749万元,其他地方税收208197万元;非税收入215100万元。
3.市本级
2024年,市本级体制分成财力1079832万元(含街道、市属园区144410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423176万元(其中:上级税收返还收入2689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97277万元,使用上年结转收入14507万元,调入资金11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76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6900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503008万元。
拟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6514万元(含街道、市属园区144410万元),下降3.8%;加上转移性支出276494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7600万元,体制等上解上级支出208894万元),支出合计1503008万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含街道、市属园区)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安排情况(未考虑年度执行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教育支出189426万元,下降12.9%;科学技术支出70892万元,下降2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620万元,增长1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415万元,增长20.3%;卫生健康支出114748万元,下降29.2%;农林水支出35929万元,下降38.7%;街道、市属园区支出144410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411571万元(不包括街道、市属园区),按照政府经济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64808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0045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157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986万元。另外,教育收费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教育支出3000万元。对各镇的专项转移支付年初预算编列在市本级。
各镇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2959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965万元。收支相抵,各镇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在市人代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按照预算法规定可安排使用的支出,主要是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市人代会批准预算后,将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市级
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026200万元,增长21.8%;加上转移性收入3512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132万元,使用上年结余收入138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029712万元。
拟安排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39712万元,下降1.4%;加上转移性支出9000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0000万元),支出合计1029712万元。收支相抵,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019352万元(含街道、市属园区1648万元,其中环创中心、高新区等三个园区的28000万元土地出让收益及成本统一在市本级部门反映)。拟安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29352万元(含街道、市属园区1648万元),增长6.1%;加上转移性支出9000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0000万元),支出合计1019352万元。收支相抵,市本级(含街道、市属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保持平衡。对各镇的专项转移支付年初预算编列在市本级。
各镇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10360万元,拟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0360万元,收支相抵,各镇政府性基金预算保持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4年,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不予安排,收到上级转移性收入15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合计15万元。
拟安排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万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收支相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241699万元,同口径增长10.8%。分项安排情况: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73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24395万元。
拟安排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2428万元,同口径增长5.2%。分项安排情况: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19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20500万元。
(五)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情况
2024年,市级置换到期政府债券计划67600万元(均为一般债券),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安排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000万元(安排财力偿还)。
新增专项债券转贷额待宁波市核定下达并分配我市政府债券后,列入相应财政预算,并根据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情况,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三、切实做好2024年预算执行工作
(一)以“稳”助力经济大盘,全力以赴抓开源节流
一是放大政策效应。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全面推进财政产业政策进一步整合提升,更好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导向和撬动效应,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二是抓好收入组织。密切关注宏观政策及微观形势对组织收入的影响,全力以赴抓好收入组织中心工作,深化“2+X+17”精诚治税机制,努力挖掘存量,吸引增量。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努力平衡好完成收入预期目标与可持续增长的关系,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三是力促节流增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不动摇,按照“有增有减、有保有压、有进有退”的原则,积极开展财政增绩效工作,确保财政支出更加精准、有力有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二)以“进”积蓄发展动能,有力有序抓能级提升
一是支持新型产业发展。坚持三个“一号工程”引领,持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助推传统产业向数字化、现代化转型升级,重点加强“大优强、绿新高”企业培育,力增一批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坚持扩内需促消费,一体式推进内外贸发展。二是支持城市面貌更新。按照轻重缓急和保续建、保重点的原则,安排政府投资项目预算263600万元,重点保障大交通建设,支持全市路网、河网综合整治、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城镇品质大提升工程设施,推进重点区块征迁,有序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三是支持资金要素供给。全力争取专项债券、特别国债、上级资金支持,完善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发挥“大财政金融办”作用,探索拓宽筹融资渠道,推动形成上级资金、地方资金和社会资金集成使用的多元投入机制。
(三)以“立”增添共富底色,齐头并进抓民生保障
一是民生福祉倾力增进。推进全市一盘棋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持续保障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全力支持十个民生实事项目实施。二是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探索基本公共服务集成式改革,全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提升,聚焦教育、医疗、就业、居住、助残、文化、环境等关键领域,逐步建立目标明确、步骤清晰、水平合理、保障到位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政策框架,推动民生政策基本均衡可及。三是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机制,保障新时代“千万工程”,支持抓好“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支持低收入农户增收奔小康。深入实施“扩中提低”行动,持续缩小“三大差距”。
(四)以“破”畅通治理堵点,不折不扣抓改革创新
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出台新一轮镇(街道)财政体制,深入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提升,推进“拨改投”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以绩效为核心的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重点保障上级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决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的资金需求,增强市级统筹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坚持防范财政风险。进一步压实债务单位化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债务管理体制,加快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推进“乡债县管”工作,守住不新增隐性债务底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兜牢“三保”底线。三是加强财政整体智治。持续落实“规范管理、效能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智慧财政”系统应用扩面,同时精简“智慧财政”系统流程,提升预算资金支付效率。完善公物仓、公益仓、国有资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动资产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高效。
编辑:陈旭
网友80283
2024-02-06 ·来自浙江
争当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县市域实践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财力保障!
网友35557
2024-02-04 ·来自浙江
争当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县市域实践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财力保障!
123456
2024-02-03 ·来自浙江
推动资产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