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慈溪市跨境电商政策兑现工作开始啦!

慈溪商务 0.35万

2024-12-30 17:02  发表于浙江





我市2024年度跨境电商政策申报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慈溪市本级范围内注册并独立核算的外贸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前湾新区)。

申报内容及所需资料

跨境电商市场主体补助

1.《慈溪市跨境电子商务补助申报表》(附件8);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当年度店铺新开证明(如店铺开通电子邮件、网页显示的新开店铺截图);

4.新开店铺网址及在售产品截图;

5.当年度后台交易数据截图;

6.在产生费用平台开店须提供当年度发票复印件或公对公转账相关凭证复印件。

跨境电商业务拓展补助

1.《慈溪市跨境电子商务补助申报表》(附件8);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9610、9710、9810项下业务在宁波综试区线上服务平台核验的数据清单;

4.首次注册名单及补助标准数据以宁波综试区线上服务平台核验通过的为准。

跨境电商品牌建设补助

1.《慈溪市跨境电子商务补助申报表》(附件8);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商标证书复印件;

4.境外官方商标查询系统网址及查询结果截图;

5.商标服务合同及费用财务凭证复印件。

海外仓建设补助

1.《慈溪市跨境电子商务补助申报表》(附件8);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级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

申报要求

奖励补助申报所需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前述,其他所需资料由企业按规定予以提供。

以上申报资料一式一份,递交时按序排好,从左侧装订,要求内容完整、复印件清晰。根据审计要求,申报资料要求的所有发票开票日期及付款日期需在2024年度(其中,参展时间在12月份的,次年1月份之前开具的发票视同当年度),且付款主体必须与申报主体一致,不符合时间要求的一律作为不合格资料处理。

企业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综合执法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营者纳入纪检监察机关“行贿人”信息库的,不得享受本政策奖补资金。上年度制造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C类企业,减半享受本政策奖补资金,亩均效益评价D类企业,不予享受本政策奖补资金(国家、省、宁波和本市的普惠性、补偿性政策除外)。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企业,除收回补助资金外,取消3年内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

申报时间及地址

上述资料申报时间到2025年1月27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申报地址:慈溪市商务局(新城大道北路1973号慈商商务大厦1404室)。

联系方式:卢红娜,63968987。

注:企业须经本辖区发展服务办确认盖章后,按申报规定备齐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报资料的,视作放弃。请注意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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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跨境电子商务补助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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